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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向全市中小学选调优秀教师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浏览次数:4305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新建的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将于今年9月1日如期开学。为确保学校首年办学师资质量,实现“全省一流、湘潭第一”的办学目标,拟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选调25名优秀教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一、选调岗位

见《2021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湘潭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具备以下任何一类条件即可)

 第一类: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中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不限学科)。

第二类:48周岁以下(1972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副高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湘潭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湘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导师。(具备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第三类: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高中教师具有10年及以上与直接选调岗位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初中、小学教师具有8年及以上与直接选调岗位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得湘潭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县级一等奖,或承担过县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相关证书。

(2)初中、高中文化学科要求有两届及以上毕业班任教经历,小学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班任教经历,教学效果优良。

说明:以上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8月16日。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委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

8.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市教育局网、湘潭大学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8月18日下午17:00。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信息上传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4.选调报名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选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特别提示]

1.选调报名者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2.选调报名者提供的涉及选调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选调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取消本次选调报考资格。报名者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需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选调岗位条件一致的相关证书。

(四)面试或考核

高中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岗位,采取考核方式择优选调(开考比例为1:1);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2)。选调计划数与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面试方式由“试教+学科素养答辩”构成,其中试教占70分,学科素养答辩占3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或面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试教成绩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入选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报考者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或考核的报考者中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市教育局网站、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选调。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或报考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七、选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1-52782999(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监 督 电 话: 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267027(湘潭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附件下载>>>

附件1-2

1.2021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表

2.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简介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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